洛阳主城区外地车辆轻微违停不予处罚类型有哪些?
04-12     浏览量:57
不予处罚类型
1.悬挂“豫C”以外号牌的7座以下(含7座)机动车;
2.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下,单排顺向停放;
3.4月1日前6个月内,车辆无违停行为被洛阳城市管理部门记录。
5种违停行为不免罚
1.在城市快速路或交叉路口、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的;
2.压占盲道、消防通道、人行横道、网格线违法停车的;
3.多排停车、逆向停车的;
4.在有空余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周边违法停车的;
5.违法停车被投诉举报或造成拥堵、车辆缓行等危害后果的。
政策执行时间
4月11日起至5月5日
政策执行范围
洛阳市主城区(不含偃师区、孟津区)